无线电干扰知多少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无线电干扰?
无线电干扰,是指有害的无线电波对合法的无线电业务和正常的无线电通信产生危害,导致有用信号接收质量下降,信息产生误差、丢失,甚至出现通信阻断的现象。
如果不能及时消除和查处各种有害无线电干扰,民航航班可能无法安全起降,高铁列车调度可能陷入混乱,海上遇险船只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营救,公众移动通信可能大面积阻断,广播电视可能难以正常收听、收看,气象台可能难以准确预报灾害天气,天上的人造卫星可能失去控制,军队的现代武器难以发挥作用……这不仅直接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而且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
那么当我们发现无线电干扰现象该怎么办?
用户受到有害干扰时,可以通过各地无线电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干扰申诉电话进行申诉。申诉内容包括受干扰的单位名称、单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设台地点、受干扰的频率、使用设备、天线高度、极化方式、受干扰的类型、干扰影响的程度以及受干扰的日期和时间等,有条件的还可提供录音磁带及其他有关证据。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用户申诉,填写无线电干扰受理单,开始无线电干扰源的查找工作。
最后来了解下干扰正常无线电业务有哪些处罚?
为了维护良好的电波秩序,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全面监控和掌握电磁环境变化,有效防范和排查各类无线电干扰,为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干扰无线电业务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则明确指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 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