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VS美IDC:中国判决赢得世界尊重
广东省高院首次披露跨国争端难题破解详情
华为与美国IDC公司的反垄断和标准必要专利之争备受世界瞩目。之前因两案涉及商业秘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也仅在去年10月28日披露了反垄断案的判决内容,但对业界更为关注的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审理情况并未披露。昨日,省高院首次在其官网广东法院网上发布了两案判决书(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已技术处理),本报记者解密这起跨国标准必要专利纷争破题的背后故事。
IDC“仅此一家”引发争端
在反垄断诉讼中,华为胜诉赢得了2000万人民币赔偿。而在标准必要专利费率纠纷中,华为的胜诉却能为其省下将近数亿美元的成本。
标准必要专利到底是什么?标准和专利之间有什么关系,这听起来十分陌生的案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涉案的两家公司都是通信领域的巨头。一方是以美国交互数字公司(IDC公司)为首,集合其旗下通信、技术、专利控股以及IPR许可等四大全资子公司。手上掌握了无线通信领域从2G时代一直到3G/4G的许多核心专利,其中部分专利已经成为该领域的国际标准。这些专利的许可使用正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
诉讼另一方华为公司是世界通信设备生产巨头。要生产符合标准的手机等通信设备,就不可能绕过对对方专利的使用。每次使用就意味着付费。这费用怎么定一直就是专利方说了算,华为的这一案叫板的就是这个费率。
双方从2008年11月就开始了多轮谈判。在美国启动对华为等公司的337调查前,IDC公司曾于2012年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华为从2009年到2016年按照销售量确定支付许可费率为2%。
2%是什么概念?目前,一般工业产品的利润率仅为3%。如果华为公司接受2%的费率,那么其仅缴纳IDC公司这单独一家的专利费就几乎可以掏空其全部利润。
令华为公司感到愤怒的是,IDC公司在对外进行专利许可时采取了多重标准、厚此薄彼。尽管IDC许可给华为公司的专利许可方式与苹果、三星不尽相同,但其许可使用费率却是许可给三星、苹果的十倍乃至数十倍。